全国服务热线 18701841437

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规范使用的主要内容

发布:2023-06-26 11:38,更新:2023-06-26 11:38

  有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杭州现在已经成为全国一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公共场所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使用的城市。所以,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和维护管理,统一全市AED标志标识和配置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与维护管理规范》。今天我们就跟着千瑞科技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规定的主要内容。

01.jpg

  一、适用范围

  杭州市域范围内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二、数量标准

  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六大类公共场所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要求,根据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等因素,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数量标准和配置密度。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每楼层至少设置1台,楼层面积每超过4万平方米增设1台;公园、风景旅游区较大日人**超过3000人次的,每个至少设置1台;执法执勤车辆、船舶:每5辆日常执法执勤车辆、船舶至少配置1台,少于5辆的按5辆标准进行配置等。

  三、标志标识

  统一全市AED设置点标识、导向标识、封条标识。AED设置点标识为心形内加电击符号图案,及AED和自动体外除颤器字样。标识的背景色为橙黄色,心形图案为红色,文字和电击图案为白色,字体为黑体。AED标识放置在AED附近,位置明显,有视线障碍的AED设置点应设置发光标识。导向标识应符合《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15566-2020)和《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23809-2020)的要求,导向要素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协调、安全;已配置AED的公共场所应在该场所平面示意图上标示AED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AED放置处设置统一、明显的导向标识,必要时附上箭头标识。封条标识统一适用白底红字的警告用语,注明“急救设备 非紧急情况勿动”的警示语句,以及日期签署,启封后需重新粘贴封条标识。

4157524099.jpg

  以上三点是千瑞科技给大家介绍的关于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规范使用的主要内容,当然,以上只是部分,下一期会继续给大家介绍,大家可以随时关注我们,千瑞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医疗急救产品领域,为促进国外交流,**国内急救水平不断发展。本着“求实、诚信、创新、进取”的理念,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公司将继续热忱地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闵行 中国 上海 上海市 上海市闵行区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肖彬
  • 手机:18701841437
  • 传真:86-021-64080259
  • QQ:41472263
  • Email:41472263@qq.com